卫办医政发〔2012〕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级医院医疗实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角膜裂伤、上睑下垂、共同性斜视和翼状胬肉等县级医院4个眼科常见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级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2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角膜裂伤等眼科4个病种县级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摘抄如下,详细内容请下载原文件,爱爱医提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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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膜裂伤临床路径
(县级医院2012年版)
一、角膜裂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角膜全层裂伤(ICD-10:H05.302)。
行角膜裂伤缝合术(ICD-9-CM-3:11.5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2006年版)。
1.眼部外伤史。
2.症状:眼部刺激症状。
3.体征:角膜全层裂伤伴前房形成不良。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2006年版)。
行角膜裂伤缝合术(ICD-9-CM-3:11.51)。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H05.302角膜全层裂伤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眼眶X片或CT;
(2)必要时加查胸片、心电图;
(3)必要时加查凝血功能、肝功能、肾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
(七)手术日为入院第1天。
1.手术前准备:肌注破伤风抗毒素,清洁结膜囊。
2.行角膜裂伤缝合术。
(八)术后用药。
1.建议全身使用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可考虑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1)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2)儿童:一日量为20-30mg/Kg体重,分3-4次给药;
(3)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4)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眼部局部使用药物:
(1)抗菌药物眼药水: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妥布霉素眼药水;
(2)必要时使用糖皮质激素,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药水;
(3)非甾体药物滴眼液:双氯芬酸钠眼药水;
(4)1%阿托品眼膏。
3.防止术后出血(必要时)。
(九)术后检查。
1.角膜伤口愈合情况、前房深度、眼压;
2.眼部炎症反映情况,有无角膜后沉积物(KP),前房液闪光(TyndaⅡ),前房内渗出物,出血、瞳孔有否粘连。
(十)出院标准。
1.角膜伤口闭合,前房形成。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中角膜伤口愈合延期,或因炎症反应加重或前房出血等合并症, 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并适当延长住院时间。
2.若眼部CT显示有明确球内异物,合并眼内容物脱出、晶体皮质外溢或术后炎症反应进行性加重,有眼内炎趋势,退出此途径,进入相关途径。
3.需全麻时不进入路径。
(十二)参考标准费用:2000-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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