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和中西医结合医师的路在何方,亟待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明确的答案。
一批西医科室里的中医生要被迫离开岗位了!
近日,据湖北省某公立三甲医疗集团医疗部主任“棒棒医生”在微博上透露,“向省卫计委请示弄清楚了,综合医院里,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的,都不能在西医科室执业。三十多人面临调整,头痛了。”
并感叹:“医院西医科室以后是不可能再进中医的,但这些历史问题解决起来更头疼。国家既然力挺中医,为什么不干脆彻底放开中医执业限制呢?让我等基层管理者好生为难。”
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的执业范围问题再次引起网友关注,因为据了解,这一痛点已经长期存在。
据《看医界》了解,目前无论是中医师还是中西医结合医师都接受过西医教育,那么持有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的医师究竟能不能在西医科室里执业?这个问题在201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的一份文件中可窥一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文表示:“现行有关卫生、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未禁止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使用西医西药及现代化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也未禁止中医师和中西医结合医师到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以外的其他科室执业,由于地方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于法律法规理解的偏差,目前中西医结合医师在执业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事实上,据《看医界》了解,中医师和中西医医师遇到的问题是相当的大。首先,目前医院基本上以西医院为主,综合性医院里即使有中医科也没几个岗位,几乎大多数综合性医院都不***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的中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却在大量***西医临床专业的医师,不仅如此,中医院及中西医结合医院由于老一辈中医医师退休后依旧宝刀不老,能腾出来的位置非常至少。于是找工作难成为了中医师和中西医结合医师面临最大的困境,更别说职业发展前景了。
那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说的地方卫计委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有偏差,指的又是哪些法律法规呢?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二十三条:…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此外,《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中第二条规定: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对于上述法律法规,不少卫计委门人士的理解是,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不能在西医科室执业,有的在执业注册上就不被允许。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卫计委门都持上述观点,以一向崇尚中医的甘肃省卫计委为例,在2014年就制定***了《甘肃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各级综合医院要设置中医管理科,要求住院部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至少60%的西医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加强中医药人员的配备,每个西医临床科室都要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每张中医病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上述图片的文件中表示,原卫计委曾明确,中医类别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内急诊科或急救中心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也就是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市可以在急诊科工作的。但急诊科辛苦又钱少的痛苦你懂的!
那么即将要离开的中医类别医师主要是哪些科室呢?据“棒棒医生”介绍,像儿科、感染科、神经内科、血液科等科室里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医生都要另谋出路了。并强调,以后医院招人基本不可能再招中医。
中医师和中西医结合医师的路在何方,亟待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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