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年轻女性晚期胃癌的综合治疗(3)
2011-02-2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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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18luck西部 网
作者:李*霞
责任编辑:李淑霞
[导读]患者女性,41岁,于2009年9月首次就诊,主诉“胃癌术后1月,拟行辅助化疗”。患者入院诊断为“胃低分化腺癌并印戒细胞癌术后,pT3N3M0(Ⅳ期),腹膜后左锁骨上淋巴结及右卵 巢转移待除外”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是由一些白蛋白结合紫杉醇纳米微粒构成,这些微粒只有人体红细胞的1/100大小,外层被白蛋白包裹,内核为不溶于水的细胞毒药物。肿瘤细胞通过分泌一种SPARC蛋白汲取细胞间质中的蛋白质。这时,白蛋白结合紫杉醇纳米微粒通过SPARC蛋白吸附在肿瘤细胞上,并最终进入肿 瘤细胞,释放出细胞毒药物,杀死肿瘤细胞。
已有Ⅱ、Ⅲ期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显示,对于转移性乳腺癌和卵巢癌,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较溶剂型紫杉醇的客观有效率(ORR)及无进展生存 (PFS)期均有显著改善,而且在治疗前不需预处理,更加方便,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而在胃癌治疗领域,日本已有小样本Ⅱ期临床研究显示,针对含氟尿嘧啶类药物治疗失败的二线治疗人群,每3周给予260 mg/m2的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结果ORR达22%,疾病控制率(DCR)达53%,PFS期为2.7个月,主要3/4级毒性反应为粒细胞减少(37%)和感觉性神经损伤。该数据与两联方案的二线治疗水平相仿,显示了这种新剂型在胃癌治疗中的前景。
本例患者属于氟尿嘧啶类药物辅助治疗失败人群,二线治疗采用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单药,治疗后虽未达部分缓解(PR),但CA72-4水平下降显著,转移淋巴结缩小,仍然较好地实现了肿瘤控制,患者的PFS期达4个月,而且耐受性较好,在保证疗效的同时,也保证了生活质量。事实上,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并不能完全被称为新型化疗药物,而仅是给药方式和作用机制的改进。但在胃癌化学治疗中,除了积极研发更加有效的化疗药物外,这也不失为一条高效且快速回馈的途径,值得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以取得更高级别的循证医学证据。
靶向治疗发展:曲妥珠单抗在胃癌治疗中的喜与忧
2009年ToGA研究结果的公布对胃癌治疗产生了重大影响。作为第一种在胃癌治疗中获得肯定疗效的靶向药物,曲妥珠单抗在2010年先后成为NCCN指南(含中国版)及ESMO指南推荐的针对HER2过表达胃癌患者的靶向药物,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肿瘤学界的认可。本例患者通过曲妥珠单抗+伊立替康联合头颅放疗控制了症状,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疾病发展,PFS期达到3个月余,但这种靶向药物在我国临床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胃癌HER2检测应在有能力的实验室进行,检测质量取决于标本采集、处理过程、免疫组化(IHC)/FISH检测方法和评判标准执行等,目前我国许多单位在各方面尚存差距,水平参差不齐。由于胃癌细胞的异质性更高,腺体细胞膜的不完全染色比例较高,胃镜活检标本占大多数,组织量较小,因此HER2的表达情况不同于乳腺癌。统一的判断标准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因此特别需要肿瘤病理科医师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和定期的学术交流。
其次,由于经济原因,目前我国胃癌患者即便已被确定为HER2过表达,但临床上真正能在一线治疗中就选用曲妥珠单抗者寥寥无几,甚至在其整 个治疗过程中均无缘应用,仅少数患者可能在二线甚至三线后选用。例如,该患者即是二线治疗失败后方进行了HER2检测,并最终选择了抗HER2治疗。
再其次,迄今为止,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曲妥珠单抗用于胃癌二线治疗的临床研究尚未见报道,因此曲妥珠单抗在我国现阶段胃癌临床实践中尚难实现在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指导下的标准治疗。
不过,任何事物都有其一定的发展过程。结合我国临床实际,未来我们应从以下两方面展开探讨:第一,应推荐病理检查过程中常规进行 Lauren分型以及HER2蛋白过表达的检测,为合理的个体化治疗过程提供依据;第二,可收集病例进行二线、三线姑息治疗的回顾性分析,通过对临床病理资料的详细分析,包括配伍的化疗方案、不良反应的分析、晚期患者的耐受性以及与放疗等其他手段的联合等,亦有望得到有价值的线索,以便开展进一步的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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