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内容预览:
(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出现高血压,收缩压 ≥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一),产后方可确诊。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二)子痫前期:
轻度: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蛋白尿≥0.3g/24h.
重度: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①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②蛋白尿≥2.0g/24h或随机蛋白尿≥(++);③持续性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它脑神经症状;④持续性上腹部疼痛,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状;⑤肝脏功能异常:肝酶ALT或AST水平升高;⑥肾脏功能异常:少尿(24h尿量<400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106μmol/L;⑦低蛋白血症伴胸水或腹水;⑧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血管内溶血、贫血、黄疸或血LDH升高;⑨心力衰竭、肺水肿;⑩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⑾孕34周以前发病(II-2B)。
(三)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
(四)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五)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100×109/L.
二 诊断
(一)病史:注意询问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抗磷脂综合征等病史,了解此次妊娠后高血压、蛋白尿等征象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
(二)高血压的诊断
血压的测量: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分钟。取坐位或卧位,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通常测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同一水平(II-2A)。
妊娠期高血压定义: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140/90mmHg时,不作为诊断依据,但须严密观察。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小时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诊断为高血压。对严重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观察病情指导治疗应密切观察血压。
(三)尿蛋白检测和蛋白尿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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