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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篇七:如果医生可以“手撕”患者……

2016-08-31 20:27 阅读:922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近些年来,国内伤医事件频繁发生,医患关系不再单纯,变得越来越复杂。少数医务人员为规避医疗**及伤害而拒诊或罢诊;有的为了抗暴,情急中将伤医者拉入“黑名单”.还有网媒介绍,美国医生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解除医患关系,但需向病人发出正规书面信件,解

近些年来,国内伤医事件频繁发生,医患关系不再单纯,变得越来越复杂。少数医务人员为规避医疗**及伤害而拒诊或罢诊;有的为了抗暴,情急中将伤医者拉入“黑名单”.还有网媒介绍,美国医生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解除医患关系,但需向病人发出正规书面信件,解释终止原因。医生有权拒绝患者吗?

在我们国内(大陆),只有病人选择医生,医生是无权拒绝患者的,无论是规章制度,还是医德医风,社会舆论,都让医生没有第二种选择。否则就是违规**,甚至触犯法律,就是道德沦丧、无良医生,就要“吃不了兜着走”,要受到严厉谴责和惩罚的。因联名拒绝“暴力倾向”患者一度闹的沸沸扬扬的上海骨科医生事件、重医附属儿童医院事件、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最后都是以医生和医方的退步而息事宁人。在目前的场景和语境下,这是一道单选题,不是多选题,无论医生处在何种情况那怕是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答案也只能是一边倒的——无权拒绝患者!

然而,一边倒的答案并不是医生们(社会有识之士)内心真实的表达,仅仅是现实环境和执业情况的真实反应,仅仅是为了回答问题而已。是堂而皇之的言不由衷,不得不,想不这样,但不可以。在答案的背后有太多的苦衷和无奈。

口头上(面上)的不能做,并不等于实际上的不存在。事实上,在医疗实践中,医生拒绝患者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不少,甚至是比比皆是。也有一些医院是明里暗里支持医生拒绝患者的,只不过手法比较艺术,或者叫比较讲究策略罢了。

从历史上看,早年的医生,无论是在家里看病,还是游走四方,均是单打独斗,什么病都看——是真正的“自由职业”、全科医生,来者不拒,不存在拒绝病患一说。另外,那时的医生被当作圣贤,人们恭敬敬仰。身体病了,人们会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先生您尽力了我们就感激不尽……”那时在病人心理,医生救活了病人是妙手回春功德无量,救不活是病人命运不济命该如此。

医生都会婉拒哪些患者呢?

1、非自己专业范围的病人。随着医学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医学的突飞猛进,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生,分工不断细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一级分科、二级分科、三级分科,专科专病化;都有自己的诊疗范围和对应的服务群体,虽然没有在大门前或什么醒目的地方表明拒绝病人,但客观实际上也是必然地因为医院和医生的性质和专业不同,对就诊的群体有所选择。有选择必然伴生拒绝,是他专业以外的,即使主观上想但客观上能力不具备,就无法为其提供服务,只能拒绝接待,让其另请高明。否则,就涉嫌超范围,就不合规矩,是要被查处的。

2、三无病人。在医院的日常运营中,几乎天天都会碰到“三无”病人等,看还是不看?看,不仅贴钱贴人还往往不落好,不看,有卫计委门的“紧箍咒”套着。拒绝“三无”病人的神通,就真正是八仙过海了。媒体报道的某医院用救护车将病人扔野外是极个别情况,更多的是以各种理由,将其转走,一推了之。

3、疑难复杂、吃力不讨好的病人。有的门诊医生,将疑难复杂,经济困难等患者,诱导其找别的医生;或搞定分诊台工作人员或护士,将自己不想看的病人分给别的医生。许多医院实行“主诊医生负责制”,以致出现看钱、看权、看色等收治病人,否则千方百计不收入自己组。

4、与医方有过“过节”的病人。**病人,逃费病人,与医方有过“过节”的病人等,医院、科室、医生等都有一本自己的账(类似于黑名单),明里暗里,从上到下,书面的、口头的,相互提醒,互相把关,从挂号到门诊到入院,所有环节,环环相扣,一路红灯闪闪,目的只有一个,层层把关,想方设法把这类“高危”“高风险”“难缠”患者,拒之门外,以降低行医风险。惹不起,躲得起。不出事,默认其存在,出事了,被投诉了,检查发现了,表面上态度坚决,一定要追究到底,不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雷声滚滚,而私底下依然严防死守,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强调要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让对方感觉不到被拒绝,而是合情合理,是为他着想,为他好。

5、缺乏信任等特殊病人。遇到带着情绪就诊的患者,不信任、怀疑医生者,仇人,情敌,特殊关系人,至亲等,常常激起医生内心的波澜,难以完成正常的诊疗,都存在拒绝的情况。

在日常医疗活动中医生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拒绝办法是给患者“建议”,其中有两种情况最常见:

一是患者要求进行某项检查或者要求开什么药物时,医生认为如遵从将违反医疗原则,此时医生多是通过沟通,用建议的方式进行有效拒绝,通常大多数患者都能接受。

二是对于一些曾经与医院或医生发生过**的患者,医生也常常会谨慎地选择拒绝,多采取建议的方法,如告诉患者对于这个病,因为医院技术水平有限或条件不行,建议转到别的医院治疗。医生为了免遭舆论谴责,通常采取婉转的表述方法,以建议的方式拒绝。这一类型的拒绝实属医生无奈之举。

应当承认,患者的暴力威胁,无疑会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一方面要保障医生的人身安全及人格权利,另一方面,患者接受救治的权利,也同样不能被丢弃。这对矛盾究竟该如何化解,的确相当棘手。在保障医生人身安全与暴力威胁患者的生命健康之间,也并不完全是鱼和熊掌的关系。在这方面,美国是这样做的,医生虽然有权拒绝为暴力倾向的患者提供服务,但行使这一权利同样要受到诸多限制。如对于急诊必须救治的患者,联邦法律规定即使对有暴力倾向的患者也不能拒绝救治,医生必须为他们提供服务,以挽救患者的生命。此外,医生若要终止医患关系,需要提前30天通知患者,并以书面形式阐述原因,才算开始合法终止的流程。当然,为了防止医生人身安全遭遇威胁,美国的医疗机构有相对完善的安保机制,以避免凶器进入医院,并将有暴力记录患者列入“限制访客”名单。

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例子:不久前,美国的一个牙科医生,接待了一位极为肥胖的病人,由于体重太重了,现有的牙科诊断椅不能承受病人的重量,医生准备专门为他定制一台特制的牙科椅,遭到了病人的不满,并威胁医生。医生立即报警,警方迅速出动,来到诊所,控制了病人,告知他这样做是违法的。病人最后同意了医生的意见,答应半个月后,再来看牙。警方警告病人不能再诊所滋事,下次就诊必须通知警方。半个月后,病人看牙的时候,警方来了6位持枪的警察,病人的两边一边站有2位警察,门口有两位警察守护。这样的高压态势,病人敢扯皮吗?看牙结束后,警方告诫病人,在以后的三个月内看病,必须通知警方,否则将受到处罚。如果三个月后,没有滋事,这则警示才算结束。

综上所述,在我国,明里拒绝患者的条文是没有的,行为也是不被认同的,但暗里拒绝患者的现象并不是司空见惯。我们已经习惯了中国特色的“打哑谜”,只意会不言传。如何把暗里的存在,那些事实上也是非常合理可行的,变成堂堂正正、明明白白的规范,固定成条文,让大家遵守,惩处那些不合理的,推诿病人,损害病人的利益现象,这是值得有关部门思考的,也是我们每一个医务人员必须为之共同努力的。

对于病人而言,为了你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能注意以下几点,你就不会被医生婉拒:

1、文明就医。文明做人,文明做事,是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文明就医是患者及其家属应该具有的一种特殊社会公德,它要求在实现患者生命权、健康权的同时,不得妨碍、连累社会群体健康和生命的生态平衡、不得把自己正经历的对各种可逆和不可逆的健康缺失或生命损害的愤怒,无故蛮横地发泄在医院或医务人员身上。自觉维护好诊疗环境和诊疗场所的秩序,遵守有关规定和行为守则,约束自己的行为。文明就医才能医患和谐。医患和谐才能双赢。

2、信任医生。“健康所系,生命相托”,医生不是患者的仇人,更不是患者的敌人,医生是生命的守护神,医生和患者共同的敌人是疾病,治病是第一需要。信任医生,尊重医生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命。信任是医患关系的基础,没有信任就失去了治疗疾病的基础。

3、选对医院挂对号。平时多学习一些医学和健康常识,主动了解一些附近医院和医生的情况、专长等,在医院挂号时咨询一下服务台,选对医院挂对号,有的放矢就可以少走弯路。

4、诚实守信。诉说病情真实,不隐瞒,密切配合医生治疗,遵医嘱服药或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按时复诊。按时足额缴纳费用,不欠费不逃费。

5、尽量避免说类似下面这些话。“医生,钱不是问题,检查和治疗我都要最好的。”“我查过这种病,网上这么说……”“您是权威专家,一定能把我的病治好!”“医生,大老远跑你这里来,不用做检查吗?”“某医院、某医生给我耽误治疗了!”“别人跟我一样的病,人家却治愈了。”“医生,你给我做手术不会出问题。”“针对我的病,某医院、某医生却那样说。”

“医生,记下您的电话吧!”

6、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在就医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满或觉得受到了伤害,侵犯了权利,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而不是其他。

7、对医院和医生始终抱着感恩心理。感恩应该是人们对待医生和医学科学时应有的一种态度。改变心态,改变行为,从我做起,从点滴开始。

如果医生拥有特殊情况下的拒绝患者权利,这对医患双方都有利,可以维护医生尊严,可以让患者自我约束,更加尊重事实,尊重医学,尊重医生,有所顾忌和敬畏,限制其过分行为,规范就医行为;是一种医患平等(病人选医生),不仅仅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医生也有权拒绝患者,但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必须依规而行,循规蹈矩。

观念的转变有时是非常艰难的,需要一个过程,但为了最终的目标,即使再难,也一定要做。让我们一起发出声音,一起呼吁,只有众人的努力,才能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才能早日变成现实。让我们一起为争取医生在特殊情况下有拒绝患者的权利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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