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改革后,试点公立医院的定位更加明确,将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患者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等工作。
岑溪市作为自治区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方案已经出台。
据梧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岑溪市人民医院、岑溪市中医院、岑溪妇幼保健院等三家公立医院,将在梧州市率先探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据了解,按照岑溪市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补助方案(试行)、综合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和综合改革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试行),当地三家公立医院将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补助两个渠道。
施行方案中要求,公立医院加强费用管理,维护公益性,严格限制医院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的增幅,增幅不得高于同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增 长幅度。而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核算成本,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