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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

2014-04-29 19:48 阅读:1253 来源:爱爱医 责任编辑:张子玲
[导读]大量l临床试验证实(超过l万名患者),早期乳腺癌患者接受保留**治疗和全乳切除治疗后生存率以及发生远处转移的概率相似。

《2008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内容简介:

开展保乳治疗的医疗单位应该具备相关的技术和设备条件以及外科、病理科、影像诊断科、放疗科和内科的密切协作(上述各科也可以分布在不同的医疗单位)。

《2008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内容预览:

7术后放疗

7.1适应症一般情况下所有接受保乳手术的乳腺癌患者都应行全乳放疗,但对70岁以上,且激素受体阳性、腋窝淋巴结阴性、局部肿块Tl、切缘阴性的患者可以不予放疗而单纯使用辅助内分泌治疗。部分乳腺照射的应用价值有待临床试验的进一步证实,目前尚不推荐其作为成熟技术推广。

7.2与综合治疗的时间配合有辅助化疗指征的患者,在辅助化疗完成后2——4周内开始术后放疗,建议术后24周内开始。含蒽环类和紫杉类的化疗方案不建议与放疗同期使用。没有辅助化疗指征的患者在术后8周以内开始放疗。辅助内分泌治疗和靶向治疗可以在放疗期间同时开始,也可以在放疗结束后开始。病灶位于左侧**患者若同期使用Herceptin需严密监测左心室射血分数。

点击下载***:《2008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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