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的发展不仅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更是推动整个医疗行业进步的关键因素。
近年来,随着国家及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技术管理的深入,从审批制到备案制的转变标志着对限制类医疗技术的管理日益严格。这一转变使得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准入成为影响医疗机构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018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在这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这表明限制类医疗技术已成为医疗机构技术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
广西28家医院被限制使用这些医疗技术,涉及心血管疾病、儿科呼吸内镜等领域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发布的《2023年第二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的通知》(简称《通知》)为例,共有28家医院被纳入限制类名单,涉及22种医疗技术。这些技术涵盖了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儿科呼吸内镜诊疗(三、四级)、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领域。
图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天津市卫健委限制血液透析、人工肝支持系统等22种医疗技术
紧随其后的是天津市卫健委发布的《天津市有关医疗机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其中涉及4家医疗机构和22种限制类技术,如血液透析、人工肝支持系统、心室辅助装置应用、肿瘤消融治疗等。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通过这种严格的管理,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医疗风险和不良事件,同时促进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医疗机构面临更高要求:强化技术管理与监督势在必行!
事实上,对于患者而言,这些限制措施可能会对就医选择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对于那些需要特定技术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寻找其他医疗机构或医生。因此,在选择医疗机构时,患者需要了解相关规定,积极与医生沟通,以确保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
不过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而言,这些限制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务人员也需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不断发展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
医疗技术实行备案管理制后,或将激发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创新的活力,但同时也给医疗机构内医疗技术管理部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医疗机构要不断探索,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主动做好医疗技术的自我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技术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
总的来说,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是当前医疗领域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加强对医疗技术的管理和监督,不仅能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还能保障患者的权益。同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而言,这是一个提升能力和水平,适应医疗技术发展趋势的重要机遇。
来 源 | 好医生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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