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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将联网

2011-02-24 10:50 阅读:112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北京市将打造市级精神病患者信息平台,今后各区县人户分离的精神病患者都可获得追踪入户的治疗和康复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有望免费服用治疗药物

  北京市卫生局精神疾病信息报告大会昨天召开,据了解,本市将打造市级精神病患者信息平台,今后各区县人户分离的精神病患者都可获得追踪入户的治疗和康复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有望免费服用治疗药物。
  按照市卫生局发布的《北京市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3月1日起,包括痴呆、分裂情感性障碍等在内的13种重性精神病患者被确诊后,具有精神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须将信息报送至市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报告时间为患者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示,目前,全市在社区系统中档案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已达5.7万余人,但相关信息只能在各区县范围内查阅,尚无全市统一的联网平台,不利于医务人员对人户分离的精神病患者进行追踪访视、提供治疗和康复服务。
  邓小虹表示,随着报告制度的建立,本市将对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进行统筹联网管理。新建立的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将实现从患者住院、出院,到社区管理的有效衔接,在统一标准下实现多系统信息共享,“要做到任何档案都是活档,由患者居住地医务人员提供访视、用药调整等服务”。
  重性精神病患者一般需要终生服药,但因多数患者无工作、无经济来源,长期药费支出对其家庭来说是不小的经济负担。对此,邓小虹表示,在掌握全市重性精神病患者的信息后,将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协商,争取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治疗药物纳入免费范畴,但此举尚需政策支持。
  针对全市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联网后的隐私安全问题,卫生局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妥善保管、使用精神疾病信息,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资料,不得出现漏报、迟报、错报和瞒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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