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级医院之间的医学影像检查可以互认了,纳入互认范围的检查项目包括头颅、胸部、泌尿及消化系统多个部位的X线摄影图像。这意味着,患者在一家医院拍的X线片,到另一家医院也将获“认可”,不必为看同一个病短期内反复“吃射线”了,当然更不必多花那一份冤枉钱了。
长期以来,医院普遍实行各自为政,医院之间对检验单互不认账,这给患者增加了不少的经济负担。很多患者到医院看病都有这样的体会,还没有来得及和医生多交流几句呢,医生就匆匆开出一大堆化验单,让患者做各种检查,过后如果患者需要转到另一家医院治疗,另一家医院的医生则又会开出一堆化验单,很多检查又得从头再做。这无疑大大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因此,“医检互认” 制度绝对是广大患者的福音,但似乎这样的消息在多年以前笔者就听说过了,如今媒体还作为一个新闻告诉给人们,说明了“医检互认”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那么畅通,或者干脆流产,压根就没有执行下去。
事实上,“医检互认”制度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在百度上输入“医检互认”词条后一搜索,结果能出来上万条与此相关的信息。笔者注意到,早在2006年3月卫计委就曾下发通知,要求医疗机构之间对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实行互认制度,以简化患者就医环节,降低患者就诊费用,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改进医疗服务。去年7月,卫计委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于2010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
记得前几年,南京、上海等市医疗机构实行“医检互认” 制度的新闻出来以后,笔者还饶有兴致地写了一篇为之叫好的评论。如今“医检互认”制度似乎依然是步履维艰,叫好不叫座。所以笔者不能不对这则“北京市三级医院之间的医学影像检查可以互认”的新闻存有疑虑。“医检互认” 制度到底能不能有效执行真的还是个未知数,也许仅仅是开在患者心中一朵虚幻的花。
毋庸讳言,病人的检查和检验费用是医院业务收入的一部分。据统计,一个住院病人检验检查的费用差不多占了总医疗费用的30%~40%。实行互认制度,对患者来说无疑减轻了看病负担,但也意味着可能会减少医院的收入和医生的收入。因此这项医疗制度在具体实行中变形走样便不可避免了。医生往往以“为了患者的安全”还是建议再做一次检查。作为患者,医生的建议哪有不听的道理啊?目前大多数医院的医疗仪器都相差不大,在病情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检查结果也大致相同,重复检查,看上去是医生为了慎重,实际上是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费用。所以不要去奢望医院百分之百地遵守“医检互认”制度,医生的一个建议就足够让患者无奈。
怎么才能不让“医检互认”制度成为虚幻的花?笔者以为,包括“医检互认”制度在内的所有对患者有益的医疗改革举措,必须要以**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加大财政补贴的实质性支持为前提,改革才会得以实现。只有切实增加或扩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才能真正让广大患者享受到医疗制度改革的成果和福利。
医师节本身是好的,希望不要成为形式,更成为医生的一种负担,各地医院为了迎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