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研究专家姜广策发文称,广东严格限价的政策,对于医药行业短期来看是阵痛,长期看则有利于促进行业分化和集中度的提高,上规模的大企业未来的空间将更加广阔,符合行业规则、能真正提供临床必需药品的企业将会获益。
此前,由于采取严格的限价议价措施,广东药招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一度引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5个医药行业协会的强烈反弹。此次广东正式出台的规定,在这一问题上并未让步,可见广东省**对于降低药品价格的态度依然明确。
根据新规,药品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入市价由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非基本药物,同厂家同一品规取全国最低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的平均值,与广东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取低值作为入市价,最后采取“报价最低品种中标”的规则。对基本药物,则采取“双信封”评审制度,其中经济技术标占10分,商务标占90分。在整个药品*新规中,价格因素占有重要地位。
不过,广东药招新规的正式稿出台后,医药行业的态度也在逐渐发生改变。医药行业研究专家姜广策发文称,广东严格限价的政策,对于医药行业短期来看是阵痛,长期看则有利于促进行业分化和集中度的提高,上规模的大企业未来的空间将更加广阔,符合行业规则、能真正提供临床必需药品的企业将会获益。
记者注意到,尽管大的方向没有改变,但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依然进行了几处修改,如删除“两票制”.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目的是减少流通环节的价格水分。有医药流通企业的负责人坦言,国内医药流通环节错综复杂,涉及的利益相关方数量惊人,“两票制”操作难度大且效果并不好,在正式稿中被取消并不令人意外。
此外,为保证药招新规的有效执行,广东对*双方的行为监管将更加严格——医疗机构不履行合同等违规行为,将被列入系统药品*非诚信单位黑名单,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将被诫勉谈话。对于生产企业不及时足量供货的,一次违规取消该品规2年内在广东省的入市*资格,2次违规则取消该生产厂家全部品规2年内在广东省的入市*资格。对于涉嫌恶意压价竞价的生产企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的每一批次品种进行抽检,并由省级监管机构对其供货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但也有行业研究人士指出,广东省在药招新规实施过程中依然需要提防可能存在的政策漏洞。有专家表示,由于药招新规对于部分独家品种、单独定价等非竞争性的药品品种区分了质量层次,这部分药品价格依然相对较高,在医院补偿机制仍未改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生可能会对这部分药品更加偏好。此外,由于非医保药品由医疗机构在网上自行议价采购,监管部门同样应注意医疗机构自费药物使用比例的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