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昨天下午公布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要求自2011年4月1日起,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的特大医疗安全事件,须在事件发生两小时内上报。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为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为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是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