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印发《结核病防止核心信息(2010版)》(4)
2011-01-21 09:41
阅读:2299
来源:卫生部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各
3.患者返乡或到新的居住地后,要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
点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治疗。
(六)面向教师的核心信息。
1.结核病检查是学校常规体检项目之一。
2.教师有义务对学生开展结核病防止健康教育,并督促咳嗽、咯痰2周以上的学生及时就医。
3.学校依据结核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断证明,管理学生患者的休学、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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