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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印发《结核病防止核心信息(2010版)》(3)

2011-01-21 09:41 阅读:2297 来源:卫生部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二)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1.对咳嗽、咯痰两周以上的患者要警惕肺结核。
  2.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依法报告、转诊。
  3.要对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三)面向肺结核患者的核心信息。
  1.坚持完成全程规范治疗是治愈肺结核、避免形成耐药的关键。
  2.避免肺结核传播是保护家人、关爱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四)面向**的核心信息。
  1.要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和定期复查,坚持完成规范治疗。
  2.如出现咳嗽、咯痰要及时就诊。
  3.注意房间通风和个人防护。
  (五)面向流动人口的核心信息。
  1.肺结核诊治优惠政策不受户籍限制。
  2.患者尽量留在居住地完成全程治疗;如必须离开,要主动告知主管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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