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五大谣言
2017-03-2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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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村医之家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第九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1、持乡村医生***有处方权,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就没有处方权——错!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第九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由此可见,医生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在乡镇/村行医时应有处方权。
2、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参加职称评定,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不能——错!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可按规定参与职称评聘。详见原人事部、原卫计委《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考了它对未来的发展没有好处——错!
《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特别指出,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同时,应该考试针对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工作实际,对于乡村医生来说肯定更容易通过。
可见,这项考试并不会成为阻碍乡村医生发展的拦路虎,反而将成为他们成功路上的垫脚石。
4、只要你有村卫生室或卫生院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学历又符合报考要求那么你就可以报名了——错!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确实规定“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但其中同时还规定“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也就是说工作1年、在家复习一年再去考试这种事情是行不通的。
另外根据国家医学考试网提供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表,考生这“1年的工作经验”还必须取得至少一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带教老师的指导并考核通过才行。
5、交钱参加某某机构的成人本科教育,保你顺利报考医师资格考试——错!
同样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除非在入学前就已经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也就是说,如果想参加的是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那么只要是在2002年11月1日以后开学的成人教育机构,一律不用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