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艺芳(河北省人民医院老年病科主任兼老年心脏科主任)
问题:高血压多年患者,长期服药,入院时血压不超过140/90 mmHg,如何分级?如何分期?
在此情况下,书写诊断的正确形式应分为“原发性高血压(已用降压药物治疗)”.
首先,我国高血压防止指南未建议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分期,而是采用分级的描述方法。对于血压水平可按照以下方法分类:(1)正常血压,收缩压<120 mmHg且舒张压<80 mmHg;(2)正常高值,收缩压120——139 mmHg和(或)舒张压80——89 mmHg;(3)1级高血压(轻度高血压),收缩压140——159 mmHg和(或)舒张压90——99 mmHg;(4)2级高血压(中度高血压),收缩压160——179 mmHg和(或)舒张压100——109 mmHg;(5)3级高血压(重度高血压),收缩压≥18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6)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且舒张压<90 mmHg.
门诊就诊的患者,其血压水平以患者就诊时门诊医生测量的血压值为准;住院患者的血压水平以患者入院时接诊医生所测量的血压值为准。若患者新发现血压升高,如血压在140——179/90——109 mmHg之间,则预约患者重复测量(一般间隔2周),如非同日3次血压均符合高血压诊断标准则诊断为高血压。若初诊时患者血压≥180/110 mmHg,应立即予以降压治疗,降血压控制在相对安全的水平之下后在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很多患者既往已经明确诊断高血压并接受药物治疗,在此情况下所测得的血压数值不能反应真实血压水平,因此不宜据此对患者的血压水平进行分级,只需在高血压的诊断之后注明“已服用降压药物治疗”或“正在接受降压药物治疗”即可。
目前很多医生常会在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的高血压诊断之后注明危险分层,这种做法似有不妥。危险分层主要用于判断患者预后或为治疗决策提供参考,而患者常难以理解危险分层的准确含义。例如,若危险分层属于低危,可能会降低患者对于该病的重视程度进而影响治疗依从性;若危险分层属于高危或很高危,患者可能会误以为“病危”,从而导致不必要的恐慌。因此,一般不主张将危险分层(如高危)写在门诊病历的高血压诊断中。住院病历的诊断中是否书写危险分层尚无明确规定,多数专家不建议书写,但应在病例分析中对危险分层予以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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