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毒性的内涵应包括单味药毒性和配伍后的毒性两个方面。在本草文献中,毒有四个意义:一指药物的总称,如《景岳全书》云“凡可辟邪安正者,皆可称为毒药”;二指药物的偏性,如《类经》:“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以气味之有偏也”;三指药物作用的强弱不同,《素问?五常政大论》根据药物偏性的大小和作用的强弱,提出了“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四指药物的毒副作用。我们所说的中药毒性是指药物对机体的损害性,包括急性、亚急性、慢性和特殊毒性(致癌、突变、致畸胎等);同时还包括了中药的副作用即在常用剂量时药物出现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传统的中药文献对中药毒性的分级有三级和四级之分,三级分类的如新世纪《中药学》、《中国药典》2005版、《中药大辞典》第一、二版,将中药毒性分为大毒、有毒、小毒;而《有毒中药大辞典》则分为剧毒、大毒、有毒、小毒四类。中药毒性研究一般有以下方法。
有毒成分及毒理研究方法 这是中药毒性研究最常用的方法。主要是在中药成分中提取、分离毒性成分,进行相关毒性实验,如在含生物碱的中药中已知的有毒成分有:川乌、草乌、附子、天雄、雪上一枝蒿等品种中的***;雷公藤和昆明山海棠中的雷公藤碱;马钱子中的***;曼陀罗、洋金花的莨菪碱;苦楝子中的苦楝碱;麻黄中的**;光慈菇、山慈菇中的秋水仙碱等。其毒理作用主要是损害神经系统。外周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中毒,常先呈异常兴奋后抑制,能直接影响心脏功能,并发其他脏器的变性坏死;中枢神经中毒,可引起视丘、中脑、延脑、脊髓的病理改变;呼吸中枢中毒可引起呼吸麻痹窒息。再如在含有苷类的中药中,已知的毒性成分有:洋地黄、万年轻、八角枫、蟾酥、夹竹桃等品种中的强心苷,可直接作用于心脏,引起心肌收缩的增强,心律减慢;木通、黄药子、商陆等皂苷成分,对局部有**作用,并能抑制呼吸,损害心脏、肾脏,尚有溶血作用;白果中的银杏酸和银杏酚,苦杏仁、桃仁、郁李仁、木薯、瓜蒂等品种中的苦杏仁甙,水解后可析出氢氰酸,能迅速与细胞线粒体中氧化型细胞色素酶的三价铁结合,阻止细胞的氧化反应;芫花、广豆根等品种中的黄酮苷,可**胃肠道和对肝脏的损害,引起恶心呕吐、黄疸等症状。
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可发生于任何年龄段,其发病高峰在40到50岁之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