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年会上公布了新版“室性心律失常(VA)管理和心脏性猝死(SCD)预防指南”,以下是针对该指南内容的要点总结。
1.目前全球每年约有1700万例心血管病相关死亡,其中心源性猝死占到25%,女性的心源性猝死率为1.40/10万人年,男性为6.68/10万人年。近50%心脏骤停发生于无已知心脏病的个体,但多数发生于缺血性心脏病的患者。
2.指南推荐对猝死患者进行尸检以明确死亡原因,并建议对患者进行组织学检查与毒理学及分子病理学血检;怀疑患者存在遗传性离子通道病或心肌病时应考虑对患者进行靶向尸检基因分析。
3.对猝死患者直系亲属进行家族性筛查是识别风险个体、进行积极治疗和预防猝死的重要手段,在心律失常性猝死综合征患者的家属中,心律失常疾病的诊断率可达50%.
4.指南建议在易发心脏骤停地点(例如学校、体育馆、大型车展及***等)或无可用除颤器地点(如飞机、游艇及火车上)建立心脏除颤器公共存放处。
5.年轻运动员的赛前筛查应包括体检及静息12导联心电图检查,对成年运动员筛查应包括详细的病史询问,以明确运动员是否存在心血管病、心律失常类疾病、晕厥发作或心源性猝死率家族史。心电图提示可能存在结构性心脏病者需接受超声心动图和/或心脏核磁共振成像检查。
6.复苏后治疗中心应配备大量专家,并应能提供直接冠脉介入治疗、电生理学治疗、心脏辅助症状、心脏及血管外科手术与低温治疗。
7.急性心梗患者应进行早期(在出院前)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评估,心梗后6——12个月再次评估LVEF,以确定是否需要植入ICD进行一级预防。急性冠脉综合征发生后,已存在LVEF损伤、不完全血运重建与心律失常发生>48小时的患者可考虑早期(<40天)植入ICD或暂时使用穿戴式心脏复律除颤器。
8.不明原因的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室速及室颤患者与心梗发作<48小时且预期良好功能状态生存>1年者应植入ICD.血运重建对既往心梗患者的持续性单行性室速的疗效并不理想。对于存在广泛心肌损伤或LVEF明显下降的患者,心肌血运重建无法有效预防其心源性猝死。
9.心梗后左室功能正常或发生不明原因晕厥者应考虑电生理学检查,包括程序性心室**。
10.心脏收缩功能受损(LVEF≤35%——40%)的心衰患者应接受ACEI(不耐受时选择ARB)、β受体阻滞剂及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治疗,以降低整体死亡率及心源性猝死率。
11.LVEF≤35%或药物治疗3个月后仍存在左束支传导阻滞的患者和预期良好功能状态生存≥1年的患者应进行心脏再同步治疗,以降低全因死亡率。
12.指南推荐了一种新型肥厚型心肌病风险分层算法,指南编者并未将ICD治疗作为5年猝死风险<4%者的III级推荐。
13.发生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或预期良好功能状态生存>1年的轻链淀粉样变性或遗传性甲状腺素运载蛋白淀粉样变性患者考虑植入ICD.
14.儿茶酚胺敏感性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患者经药物治疗后仍发生心脏骤停、反复性晕厥或多形/双向室速时可接受ICD联合β受体阻滞剂治疗(可加用氟卡尼)。
15.症状性患者和/或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无效者与RVOT(右室流出道)-PVC(室性早搏)高负荷所致左室功能降低者可接受RVOT或PVC导管消融治疗。
16.下列药物可能与易感人群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增加有关:喹诺酮、阿奇霉素、红霉素及克拉霉素、联用肾素-血管紧张素抑制剂,co-trimazole.
17.启动治疗及调整抗精神病药剂量前应考虑评估QT间期。
18.平均夜间血氧饱和度降低(<93%)相关的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与最低夜间血氧饱和度(<78%)均是***的心源性猝死风险因素(p= 0.0001)。研究已证实室性心律失常存在昼夜模式,且睡眠过程(凌晨0点——6点)中心源性猝死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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