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计委印发《2014年福建省中医药工作要点》,明确完善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政策,并落实“适当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等鼓励政策。
在医保政策方面,福建省将推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所列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适时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落实“适当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等鼓励政策。与此同时,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研究鼓励使用中医药的政策,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探索试点。
福建省卫计委表示,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重在基层,为此将持续抓好省、市、县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一方面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环境,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对各建设项目指导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水平。福建省也鼓励社会资本以适宜方式举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另外,在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将推动县级中医医院的综合改革,推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改革同研究、同实施、同评价、同督查。探索开展中药院内制剂跨院、跨地区的临床科研协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