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病了就要吃药,如果治病的药物的质量都得不到保障,将威胁到患者的健康和医疗行业的发展,因此国家药监局对基本药物进行了抽验,并公布了不符合标准的药物,其中包括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氨苄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板蓝根颗粒等9个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以及丹参舒心胶囊等15个其他制剂品种进行了质量抽验。其中,3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药品有: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柴胡颗粒,批号为090203、081203、090404、090201、080605;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氨苄片,批号为080807、080301、090312;
北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异丙嗪片,批号为080415、080414;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批号为08080205、08110202、09040203、09040201、08070205、09030201等。
对于这些常用的药品国家更应该加大力度进行保障,以免使患者的人身健康受到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