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与“曲美”一样含有***成分的减肥药就在欧盟地区和美国均被暂停消瘦使用。10月8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更是发文责令“诺美婷”撤出美国市场。而10月30日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才紧急叫停曲美、澳曲轻、诺美婷等10余种含***成分减肥药的生产和消瘦,已上市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国家药监局的政令比美国晚了20多天,比欧盟晚了至少8个月。不知道这期间有多少人因服用曲美而产生不良反应。
早在2005年,欧盟就将含有***成分减肥药列入“警告类药物”,今年1月更是要求停售该类产品,美国也在今年10月8日责令该类产品撤出美国市场。在此期间,国内药监部门只是在2月26日表示“密切关注***安全性信息”。直到8个月后的10月30日,药监局才正式发布消息叫停包括曲美在内的10余种减肥药。
在国外均已采取实质性行动之后,我们的监管部门仍然没有行动,未免过于审慎;缺乏实质性的举措,并不足以消除民众的安全忧虑。
据报道,有关部门其实已经有了不良反应的相关统计数据。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5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相关不良反应报告298例,表现为心悸、便秘、口干、头晕、失眠等,无死亡病例。遗憾的是,这样的统计数据并不广为人知,也没有促成针对性的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