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另一方面看,缺乏主动性的监管信号传递到市场上,必然是日常监管的宽松,从而导致乱象丛生。
按照国家药监局2月26日消息中的说法,所有含***成分的减肥药都是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用药,严密监测用药后的反应,以保障用药安全。然而,在很多药店,消费者不凭处方即可买到这些明星代言的减肥药。这一方面是广告失范的结果,往往使人模糊了其为处方药的特征,另一方面,则是药店和企业为了牟利,刻意淡化其产品为处方药的性质。
药监部门是国民健康的守夜人,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应该而且必须主动介入、未雨绸缪,对可能危及民众生命健康的减肥药品预先布局,迅速决断,不要遇事慢半拍。众所周知,比药品毒副作用危害更大的是对药品的滥用。值得追问的是,减肥药消瘦的乱象,监管部门真的不知道吗?甚至当有关企业已经主动召回后,相关政令何以迟迟不见踪影?谁改为长期以来减肥药市场混乱的行业状况负责,谁又改为消费者的损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