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一条有关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的重要通知,经抽查,599人在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依照要求核查等情形,给予这些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详细内容由小编整理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1〕25号)要求,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已签署《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
经查,599人(名单附后)在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免试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进行核查等情形,拟给予上述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9月18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核查未予支持的,按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附件: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公示人员名单
考生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朋友,作出不实承诺不仅仅会报名无效、成绩无效,严重者还会计入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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