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须知(2)
2011-02-2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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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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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爱爱医提醒广大考生在报名前要详细了解2011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须知,做好报名准备
六、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并对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全部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及办理缴费手续者,网上报名无效。
重要提示:请牢记个人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与他人分享您的密码可能导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报名信息被篡改或损坏。
七、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二)***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八、香港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深圳;***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珠海;**非大陆学历考生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任何一个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九、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卫计委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如对网上报名有疑问的,可通过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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