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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卫生资格考试防疫要求最新汇总!

2022-07-21 16:28 阅读: 来源:英腾教育 责任编辑:新利网官方网站
[导读]202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最新考场防疫工作要求,更新下列考场考区,小编整理如下:

202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最新考场防疫工作要求,更新下列考场考区,小编整理如下:

湖北省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健康码”、行程卡等显示绿码;

②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到达本市第3天核酸检测

④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⑤身份证原件;

⑥打印准考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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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健康码”、行程卡等显示绿码;

②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打印并签署《承诺书》、《健康监测记录表》

④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⑤身份证原件;

⑥打印准考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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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甘肃健康码、行程卡等显示绿码;

②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打印并签署《承诺书》

④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⑤身份证原件;⑥打印准考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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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考前14天内“北京健康宝”、行程卡等显示绿码;

②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打印并签署《承诺书》

④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⑤身份证原件;⑥打印准考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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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安康码"、行程卡等显示绿码;

②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④身份证原件;

⑤打印准考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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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随申码"绿码、行程码注册;

②本市首场考试当天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或纸质均可);

③《承诺书》

④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⑤身份证原件;

⑥打印准考证*1份

一、考前(一)考生须提前完成随申码、行程码注册,并在上海市卫生人才网填报《2022年上海考区考试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完成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二)考前7天起,考生非必要不离沪。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考试:1.发热(体温≥37.3℃,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2.“随申码”“行程码”非绿色;3.《承诺书》异常;4.无24小时内本市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以随申码判定为准);5.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或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7.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人员;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的人员。(三)考生需自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考前24小时内本市核酸检测报告(以随申码判定为准)。请考生考前认真核对“随申码”“行程码”、《承诺书》以及体温情况,如有异常提前就医。二、考试期间(一)考生入校时须出示“随申码”(包括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行程码、《承诺书》评估结果,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测量体温,配合考场完成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审核等相关入校防疫程序。考生在进考场前,须按考场规则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配合考务人员验证。(二)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身份验证,应保持与他人距离。除因考试需要,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三)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叉。(四)机考考生全程须佩戴手套,鼠标、键盘操作前后都应进行手部消毒。三、考试后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离场,切勿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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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云南健康码"、行程卡等显示绿码;

②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④身份证原件;

⑤打印准考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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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福建健康码"、行程卡等显示绿码;

②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健康承诺书》

④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⑤身份证原件;

⑥打印准考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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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辽事通健康码"、行程卡等绿码;

②考前14天无沈阳市以外行程的考生:本市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或纸质均可);考前14天无沈阳市以外行程的考生:本市考前48小时内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或纸质均可);

③《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④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⑤身份证原件;

⑥打印准考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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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一)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自带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防疫工具,并按照相应要求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要提前14天在“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疫情所在县(县级市、区、旗)和省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的情况。

(三)考试当天应提前到达考场,科学佩戴口罩,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依次接受体温检测,核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粤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四)进入考场后,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整个考试期间全程应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人机对话考试考生同时需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



往期省份发布


1.江苏南京市


必备物品汇总:

①考前14天申领"苏康码"绿码、行程卡(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

②本市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件均可);

③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多个
<人机对话考试考生同时需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

④打印并签署《健康承诺书

⑤身份证原件;

⑥打印准考证*1份


↓↓完整公告↓↓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考试前下载打印并签署《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并于考试当天交给考务人员。


考生应持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参加考试(行程码绿码带“*”考生须出示考试开考前南京市采样检测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或者考试学校疫情防控有特别要求的,考点将及时发布通知,考生必须了解并遵照执行。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入口处,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及《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行程码绿码带“*”考生须出示考试开考前南京市采样检测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承诺书》填写完整,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乳胶手套等,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考前考后进行手部消毒。


(四)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向考点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向考点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并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行程码”绿码、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行程卡带“*”考生须不能出示考试开考前南京市采样检测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


3.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未满7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健康监测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7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健康监测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八)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本告知书。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风考纪

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2.辽宁盘锦市


必备物品汇总:

①所有考生须不迟于考前14天返回省内;

②"辽事通健康码"、行程卡等显示绿码;

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件均可);

③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

④打印并签署《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⑤身份证原件;

⑥打印准考证*1份;


↓↓完整公告↓↓

2022年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中、初级)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7月2日-3日、23日-30日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平安顺利考试,特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请做好考前各项准备。

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考试信息,牢记考试时间、考场地址及相关注意事项。请按《准考证》要求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乳胶手套等相关用品,禁止携带贵重物品,禁止佩戴任何机械及电子手表。


二、请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所有考生须不迟于考前14天返回省内。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具体防疫要求以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建议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所有考生须持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参加考试。


三、请服从考试工作安排。

机考时,请考生在考试前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除因考试需要,考生在考试期间请佩戴口罩,候考时请间隔就坐,保证安全距离。考试结束后,考生请听从考务人员指令,按照指示路径取包、安静有序离开考场,不拥挤、聚集,不在考场附近逗留。所有考生请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


四、请坚持诚信考试。

请考生加强《刑法修正案(九)》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坚决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诚信考试。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3.贵州


必备物品汇总:

贵州健康码、行程卡、准考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完整公告↓↓

贵州省2022年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2022年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政策和安排部署,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陆续进行。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有关要求,为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实现平安考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将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统筹兼顾、施策、严格管理,科学判断疫情发展形势,准确把握防疫规律,齐心协力,全力做好防控,确保2022年卫生考试平稳顺利实施,切实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统筹

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2022年卫生考试应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展考试工作。

(二)疫情防控主体

考生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防疫主体责任,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三)精细管理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掌握考生考试前健康动态、出行轨迹,严防病毒输入。掌握考生入场前状态,密切关注苗头性问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掌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动态,严防疫情发生。

(四)联防联控

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联防联动联控,形成防疫工作合力,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省开展的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他卫生类考试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具体措施

(一)考前准备

1.做好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

(1)考前14天,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考试工作人员到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公务活动。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从完成疫苗全程和加强接种者中选派,未全程接种者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2.考场防疫物资储备。考试期间考场要配备红外测温设备和足够的手持测温枪、消毒剂、速干手消毒液、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按每人每半天1个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自备口罩)。隔离室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防疫物资。

3.考试场地布置

(1)设置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采用红外测温设备或手持测温枪对所有进入考场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处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设置核验通道和核验区。设置“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区,并设置多条“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通道和准考证查验区(核验通道设置可参考附件3)。

(3)每个考点应至少要设1个隔离室,至少配备1名医师、1名护士、1名防疫人员。隔离室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相关防疫物品,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应为分体式空调。隔离室要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隔离室观察。

4.考场周边管理。考点或考场所在单位要根据考场周围实际情况,联系公安部门,适当扩大考场周围警戒范围,预防考场周围人员聚集。

(二)试卷运输、整理、保管、分发

1.做好接送试卷车辆消毒及驾驶员、保密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2.领卷人员在接卷前要测量体温且体温正常,贵州健康码为“绿码”,才能进入接卷场地。

3.试卷分发时,考区及考点分发工作人员与领卷工作人员都须佩戴口罩,进出保密室均须使用快速手消毒液进行消毒。

4.各地试卷保密室要提前消毒,加强通风,严格保密室进出登记管理制度。

(三)考试组织实施期间

1.场地消毒

(1)考点要在专业消杀人员指导下,考试前一天完成考场消毒工作。可采用有效氯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重点完成考场内各试室(纸笔考试教室、人机对话考试机房)、楼道、厕所等场所环境消毒。同时对门把手、课桌椅、考试机(键盘及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纸笔考试试卷每科目试卷分发、整理、回收后,分发、整理、回收场所必须进行消毒。

(3)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内各试室和考务办公室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2.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试工作人员需经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入场。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场入口处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按需求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考生管理。适当安排考生提前分批进入考试场地。所有进入考试场地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双码及核酸检测证明。测量及核验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设置考生专用考试通道,避免交叉。考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考生按要求分类有序入场。在考室通风状态良好、考生座位保持合理间距的条件下,考试过程中,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佩戴口罩。机考考生使用鼠标、键盘的,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考试结束后合理安排考生退场,避免人员交叉和形成规模聚集。

4.场地通风。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试室及考务办公室要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换气扇等设备加强通风,换气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的,要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

5.人员就餐。考试工作人员错峰就餐,取餐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交谈或餐食单独包装、直接配送、独自食用、不得分享。

6.异常处理

(1)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试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考场考务负责人,由考场防疫人员将考生通过隔离通道引导至隔离室,做进一步排查。考生至隔离室观察后,不再继续参加考试。考场及考点根据流程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进行综合研判,做好心理疏导、场所消毒等处置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上报考场考务负责人,由考场防疫人员通过隔离通道将其引导至隔离室,做进一步排查。考试工作人员至隔离室观察后,不再继续参加考试工作。考场及考点根据流程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进行综合研判,做好人员调配、心理疏导、场所消毒等处置工作。

(3)考试期间在考场发现的异常情况,在按规定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向考点、考区报告。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落实好防疫各项措施

考点要在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抽选有关人员配合考场所在学校(单位)组成新冠肺炎防疫工作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确立考试期间防疫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严格执行防疫各项措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考试及防疫经费保障工作,确保考试组织实施中考试工作人员配备,确保必要的防疫物资物品、设施设备到位。

(二)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考点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推送《贵州省2022年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1),提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考点在考务培训中要增加疫情防控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场内处置流程。

(四)做好防控措施动态调整

各考点和考场按照本方案开展卫生考试防控工作,并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新的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对考试实施期间防疫措施进行相应调整。



4.广东云浮考点

必备物品汇总:

提前14天在“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

粤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省内核酸阴性证明


↓↓完整公告↓↓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云浮市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根据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考前健康监测

考生需提前14天在“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其他要求如下: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行程卡正常,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和黄码的。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3.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地社区疫情所在县(县级市、区、旗)和省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的情况。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安排至备用试室考试:

1.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但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二、考中防控工作

考生应分散、有序进入考场,保持间隔,依次接受体温检测,核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粤康码”、行程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所有人员进入考场后,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整个考试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注意手卫生,人机对话考试考生同时需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

考试期间,若考生身体异常,应立即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相关防控措施,有效处置,防止疫情蔓延。

三、考后防控工作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距离,错峰、有序离场。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应做好考生宣传工作,高度重视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杜绝思想松懈和麻痹大意,加强组织,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做好疫情的监测和研判工作,保障信息畅通,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完成。云浮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2日


5.辽宁各考区(上下滑动)

一、大连考点

图片

链接:

https://rsj.dl.gov.cn/art/2022/6/20/art_7779_2024340.html

二、盘锦考点

图片

链接:

http://wjw.panjin.gov.cn/2022_06/18_07/content-375990.html

三、朝阳考点

图片

链接:

http://wjw.chaoyang.gov.cn/html/CYWSJ/202206/0165568829574575.html

四、辽阳考点

图片

链接:

http://wjw.liaoyang.gov.cn/tzgg/20220617/a534a71e-c239-4ad2-9c85-f3c828a5aaca.html

五、葫芦岛考点

图片

链接:

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205/t20220527_1100442.html

六、本溪考点


链接:

https://wjw.benxi.gov.cn/publicity/ywgz/tzgg/103360



6.内蒙古赤峰考区

必备物品汇总:

行程码、健康码准考证、身份证;
外地来赤峰的考生须提前24小时扫描“落地码”登记,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口罩,上机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


↓↓完整公告↓↓

2022年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月如期进行,为帮助广大考生能顺利、安全参加考试,特做如下提示:

一、考试时间安排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7月2日、3日。
护士执业资格:7月23日、24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7月23日、24日、26日、27日、29日、30日。
二、执行文件
赤峰考点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符合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倾斜政策。
三、考生参加考试要求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参照《赤峰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35号文件要求执行,严格遵守松山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2.考生现场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扫描考点“场所码”登记信息,健康码为绿码,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当日更新)无中、高风险行程记录,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3.所有外地来赤峰考点的考生须提前24小时扫描“落地码”登记,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熟悉相关考务规定和要求。
5.考试期间,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上机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
6.为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所有卫生类别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室内进行。
7.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尽快有序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四、其他
1.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赤峰考点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及各地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我市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做好赴考准备,并主动配合考点防疫管理工作。
3.考生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为避免考生漏考、误考,请报考卫生类各专业的考生及时关注“健康赤峰”、“健康赤峰快车”以及“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医考信息。

7.湖南湘潭考区

必备物品汇总:

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

一次性医用口罩

考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

(考前14天内有报告本土病例的外省或省内市(州)旅居史的,须持有考前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完整公告↓↓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开考前14天内如非必要,不到外省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例。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

二、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考前14天内有报告本土病例的外省或省内市(州)旅居史的,须持有考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含港台地区);

2.考前14天内有澳门红黄码区旅居史的,考前7天内有澳门非红黄码区旅居史的;

3.近 14 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封控区管控区域旅居史者(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名单以考试开始当天的为准,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和发生地区,详情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或咨询考试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

4.开考前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未明确诊断的);

5.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居民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带“*”的,须在开考前一天向考点报备(联系电话:18673245736),由考点疫情防控组会同疾控部门研判是否允许参考,未经报备的一律不允许参考。

6.未按照要求持有相应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前彩色打印或手机截图保存),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核酸检测证明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查验到有不得参加考试情形(详见本公告规定三)的考生,均不允许进入考点,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场就座、考试过程中也应佩戴口罩)。

六、因防疫需要,考生不允许考前进入考场查看,考试期间考生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内。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七、随着疫情的变化,本考点会发布相关内容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请考生提前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8.山西晋中考区

必备物品汇总:

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完整公告↓↓

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对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广大考生理解支持。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14日内有涉疫地区(有1例及以上本病例报告地市)旅居史的,健康码为红、黄码,或行程卡带“*”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核验,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考生独立应考,不提倡家长或亲友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和进入考点后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


9.陕西榆林考区


10.广西南宁考区


11.江苏省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苏康码”绿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

②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乳胶手套

③下载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1份

④身份证原件

⑤打印准考证*1份


↓↓完整公告↓↓

为全面做好江苏考区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结合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人员防疫要求

(一)考生防疫要求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苏康码”;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确诊病例(含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应在考前完成“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并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

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乳胶手套等,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考前考后进行手部消毒。

2. 考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考试当天签到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或健康监测期未满、或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3. 考生须到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信息查询栏目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后),并于考试当天交给考务人员。各考点应结合上述要求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考生防疫要求,并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告知考生,对跨市流动考生有特殊防疫要求的也应一并告知。

(二)考务人员防疫

要求各考点应提前做好考务人员健康情况排查工作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务人员须保证考前14天内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不得选派“苏康码”非绿码人员。考务人员考试当天报到时应出示“苏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考务人员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随时进行手部消毒,在领取、交接、发放考试物品时保持安全距离,戴好一次性乳胶手套,做好防护。


二、考前工作准备

(一)物资准备。各考点要提前准备足够数量的红外测温仪、水银体温计、医用口罩(原则上考生须自备口罩)、乳胶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免洗消毒液、隔离衣或防护服等防疫物品。

(二)预防性消毒。各考点考前应对考场内外环境、空调、鼠标、键盘、桌椅进行全面预防性清洁消毒。考试期间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人员接触频次高的场所、区域及物体表面可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合理安排。做好考生入场前流程安排,原则上按照查验“苏康码”及核酸报告、测体温、核验身份、签到等环节分段进行,考场内应提前标识行进路线和考后离场路线,避免人员交叉和形成规模聚集。

(四)场地设置。各考场根据考生人数,配备一定数量的隔离试室,出入口设置专用防疫通道、外围设警戒线,以备特殊情况时使用。

(五)防疫人员要求。安排120救护车、专业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全程驻场,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药品。每个考点增设1名防疫副主考,专门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考中承担流动巡视职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六)考后防控。每场次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引导考生错峰出场,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考场内逗留。监考人员应在本试室考生全部离场后,前往考务办公室交接考试专用物品,交接过程中应保持安全距离。每天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考场内彻底通风。考试前后应对机考使用的鼠标、键盘等进行擦拭清洁,对纸笔考试试室进行消毒。隔离试室使用结束后,考试工作人员将机考答题数据,或纸笔试卷、答题卡进行单独封装和保存。考试期间疾控人员应指导考试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并对隔离试室进行终末消毒。


三、异常情况处理

考试当天报到时,持“苏康码”非绿码、未提供规定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未按规定落实防疫要求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持“苏康码”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以及出现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的,经医务人员排查有流行病学史的,不得进入考场,应立即安排现场救护车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无流行病学史的,可安排在隔离试室考试,由疾控人员指导防护。

考生、考务人员入场后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且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送诊。

考场有人员被安排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出现可疑病例被安排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应同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考试总值班室。对其接触过的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人员需按防疫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各考点应密切追踪送诊人员诊疗情况,如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应第一时间向省考试总值班室报告,并按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终末消毒等工作。同时,要及时对考生做好解释及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并防止负面影响扩散。

各考点应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制定考试工作疫情防控预案,细化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12.河北

①48小时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②“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显示绿码且无异常(*或弹窗)及体温正常(<37.3℃);

③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完整公告↓↓

202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省各项人事考试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及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告知书。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属地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所有考生须持第一科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依采样时间计算,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显示绿码且无异常(*或弹窗)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史、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14天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考前自我监测中发现“河北健康码”异常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五)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如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已经结束随访或医学观察期的,应主动向属地市考试管理机构报告;考试当天应主动向市考试管理机构派驻考点工作组报告,由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是否符合继续考试条件以及是否使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度河北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二、考试期间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和入场照相。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入场照相区域、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无异常(*或弹窗)、第一科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除因入场照相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上机考试所有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六)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特别注意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以上未尽事宜及各地、各考点组考防疫政策有进一步规定的,以当地规定为准。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河北省和各考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及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13.浙江省

入考场必备物品汇总:

①“浙江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
②准考证、身份证;
③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完整公告↓↓

2022年浙江省卫生资格考试 考生应试防疫须知


各位考生: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我省卫生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考生参加2022年浙江省卫生资格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一)全体考生应当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考前不要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

(二)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须于考前下载填报《浙江省卫生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并于考试当天交给考场考务人员。

(四)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考生应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场。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在考场时应在设定区域内活动。

(一)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3-5分钟再测一次)。

(三)考生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情况的处置。考试时出现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考点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特别关注所在考点的考试防疫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等。在考场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健康码”、“行程卡”并主动出示,提供“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全程戴好口罩,除在需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时,应摘口罩配合(保持安全距离)。

(四)在备用隔离试室(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12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

(五)受疫情影响,考场学校如果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的,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考虑到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确保至少考前1个小时时间以上到达考场、考前30分钟之前到达考室教室门口,逾期耽误考试时间或不能入场的,责任自负。

(六)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所在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七)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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