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修订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3年版)》颁布,该大纲作为现役军人考生军事医学考试部分的依据,于今年开始使用。
新《大纲》中说明,修订大纲是为了适应军事医学的发展和我国对军队医学人才新的要求。与《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0年版)》相比,新《大纲》对考生需掌握的具体知识点的要求有所变化。以报考军事医学专业执业医师的考生为例,新《大纲》要求考生掌握卫生勤务学,核、化、生武器损伤防止学,军队卫生学和军队流行病学4大类知识,与2010版考纲一致。但在"放射损伤"这个知识点上,2010版考纲只要求考生掌握急性放射病和内照射放射损伤两类疾病的相关知识,新版《大纲》则要求考生了解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损伤、复合伤、皮肤放射损伤、小剂量照射及远后效应5类疾病的定义、临床特点和治疗原则等。
卫生计生委明确,除了军事医学专业外,2013年其他考试部分的大纲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