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
1.内分泌代谢系统:
(1)水、电解质紊乱较常见,表现为口干、恶心、呕吐和极度疲乏无力、肌肉痉挛、肌痛、腱反射消失等。
(2)高糖血症。本品可是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升高,可能与抑制胰岛素释放有关。一般患者停药即可恢复,但糖尿病患者病情可加重。
(3)高尿酸血症。本品能干扰肾小管排泄尿酸,少数可诱发痛风发作。由于通常无关节疼痛,故而高尿酸血症容易呗忽视。停药后即可恢复。
(4)长期用药可致血胆固醇、三酰甘油、低密度脂蛋白和极低密度脂蛋白水平升高,高密度脂蛋白降低,有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的可能。
2.心血管系统:
由于利尿而引起器官血流量减少,常会头晕。老年人可有局部缺血,如肠系膜梗死或瞬间脑缺血。少见直立性低血压。
3.血液系统:
较少出现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骨髓发育不良及粒细胞减少或增加症等。
4.过敏反应:
可见皮疹、荨麻疹和光敏性皮炎等,后者症状可表现为慢性光敏状态,停药后仍会持续半年。这种光敏反应与磺胺类或吩噻嗪类药物有交叉反应。
5.其它:
胆囊炎、胰腺炎、性功能减退、光敏感、色觉障碍等较为罕见。长期应用本品可出现乏力、倦怠、眩晕、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泻及血压降低等症状,减量或调节电解质失衡后症状即可消失。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1) 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2) 糖尿病
(3) 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4)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5) 高钙血症;
(6) 低钠血症;
(7) 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8) 胰腺炎
(9) 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10) 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
(1) 血电解质;
(2) 血糖;
(3) 血尿酸;
(4) 血肌酶,尿素氮;
(5) 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