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药事管理法规
刑法(节选)
一、生产、消瘦伪劣商品罪
1.生产、消瘦假药的刑事责任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消瘦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消瘦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消瘦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生产、消瘦劣药的刑事责任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消瘦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消瘦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3.生产、消瘦假药、劣药未构成相应犯罪的定罪处罚:销售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消瘦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刑事责任:
消瘦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消瘦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消瘦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消瘦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消瘦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消瘦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消瘦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消瘦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例:(A型题)依照《关于办理生产、消瘦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是(D)
A. 生产、消瘦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后,致人死亡的
B. 生产、消瘦假药,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C. 生产、消瘦假药,所标明的适应症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D. 生产、消瘦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 生产、消瘦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十人以上轻伤的
例:(B型题)A.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B.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D.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生产、消瘦伪劣商品罪规定
1.生产、消瘦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A)
2.生产、消瘦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B)
3.生产者、消瘦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消瘦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D)
4.生产、消瘦假药致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