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利网官方网站 考试题库 查分 专题 证件处理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爱医考试>药学考试辅导> 《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精讲笔记(6)

《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精讲笔记(6)

2011-08-11 14:11 阅读: 来源:爱爱医 责任编辑:新利网官方网站
[导读]讲述了第四章行政法的相关内容,分为四个章节。



第四章 行政法的相关内容
第一节 法的基本知识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律渊源:是法的效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在什么领域、什么时期和对谁有效的。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
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从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
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适用于什么样的人。对人的效力又分为属地主义、属人主义和**。
法律责任:是指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
第二节 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原则:
① 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③ 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④ 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2.事项:与药品有关的行政许可有:GMP认证、GSP认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执业药师注册等。
二、行政许可申请与受理
① 行政相对人(或其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②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三、行政许可的费用
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的费用,是一种行政收费。
四、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示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但如果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添加新利网官方网站 微信即可免费获得相关
专业考试题库一套,历年真题、章节
练习题、考试模拟题应有尽有!
手机/微信:17052762074

版权声明:

本网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广告]在新利网官方网站 报培训班的考生赠送新利网官方网站 vip服务(班主任老师全程指导、量身制定学习计划、学习跟踪、学习督导、专家在线答疑等);赠送新利网官方网站 VIP题库1个。
课程名称
课程试听
报名
2021年执业中药师零基础通关套餐
免费试听
报名
2021年执业中药师VIP套餐
免费试听
报名
2021年执业西药师零基础通关套餐
免费试听
报名
2021年执业西药师VIP套餐
免费试听
报名
报班后爱爱医会员可凭kspxg2016代码向客服索要相关专业题库一个。课程开通后另赠送爱医币100.
快速咨询热线:400-626-9910(按2号键)
客服工作 QQ :1834177520
2024执业药师辅导方案

热点图文

意见反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4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