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启动,大型设备配置、耗材器械招采及使用、收受企业回扣、医保基金使用等多领域问题被列为巡查重点。
大型医院巡查开始:药耗、大型设备监管升级
近日,山东省卫健委印发《山东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以下简称《方案》)。
图源:山东省卫健委
根据《方案》,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山东省卫健委负责对委属各医疗机构、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医疗机构进行巡查,并负责对各市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工作。
其中,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加强医护“直播带货”监管!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
《方案》规定,建立并落实新媒体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利用职业身份参与医药广告的制作、发布或“直播带货”等变相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城市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服务基层和服务期间暂停原单位处方权等要求。同时,推动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落实落地,积极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日间手术、“互联网+”服务等新模式。
在行风热点问题方面,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等关键环节监管及问题改进等,也是巡查的重点之一。
山东省的上述《方案》明确,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其中指出,要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
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违反“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完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处置上报、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开展医疗机构诊疗、计价、收费行为“三规范”行动,医疗机构内部职责、自查、惩治“三夯实”行动,医疗机构信息化、法制培训、行风建设工作“三推进”行动,坚决惩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巡查市属三级医院时,外市专家比例不得低于30%。鼓励各地探索实施跨地区交叉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巡查组不干预医疗机构日常工作。
此外,在医疗器械领域,山东大型医院巡查中增加了一些差异化的重点巡查内容。
在行风热点问题方面,《方案》明确,规范开展药品、器械、耗材、信息化建设等招标采购工作,避免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过大、频次过多等行为,完善购销计划申报、采购审批、配送等环节监管。
规范设备配备、购置、报废工作流程,大型医用设备必须经过医院设备专家论证以及按照管理审批权限进行配置申请,严禁“未批先购”情况发生。完善设备报废流程制度规范,核查是否存在无实物报废等问题。
医疗运行管理方面,《方案》指出,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院内点评机制和异常使用预警机制,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合理确定本机构重点监控耗材目录,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监测分析评价,监测分析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同时,设备招采环节长期是医药领域腐败的一个重灾区,中纪委近两年多篇文章中明确指出了“定制式”招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此前,部分医院还存在未经审批采购大型医用设备的情况。在医药领域全链条整治的大背景下,设备采购环节的监管力度也将加大。
多地密集跟进,医药反腐继续
开年以来,除山东外,上海、四川、河北等多地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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