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瞒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将依法处理(2)
2011-01-21 09:24
阅读:1615
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为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卫计委发布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对瞒报、漏报、谎报、缓报等行为将依法处理,并予以通报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审评制度,针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查找本单位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并按照规定报告改进情况。
对于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准确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调查处理及时,整改有力,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有显著提高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予表扬和奖励。
同时,对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未及时、认真核对医疗机构上报信息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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