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的检伤分类是灾难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灾害现场医疗急救的首要环节。当医疗救护人员面对现场大批伤员,第一步救援措施必然是快速检伤分类,将重伤员尽快从伤亡人群中筛选出来;然后再分别按照伤情的轻重,依先后顺序给予医疗急救和转运送院。因此,灾难救援现场的检伤分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现场检伤分类的目的意义
1.1 在突发的灾害事故现场,医疗救援力量往往是有限的,尤其在事发初期急救医疗资源可能十分匮乏。因此必须将有限的急救资源用在刀刃上,优先保证抢救重伤员。检伤分类就是要尽快把重伤员从一批伤亡人群中筛查出来,争取宝贵的时机在第一时间拯救,从而避免重伤员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于现场。轻伤员由于身体重要部位和脏器未受损伤,没有生命危险,可以在现场轮候,等待稍后的延期医疗处理。
1.2 面对重大的灾害事故,检伤分类可以将众多的伤员分为不同等级,按伤势的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展开现场医疗急救和梯队顺序后送,从而提高灾害救援效率,合理救治伤员,积极改善预后。同时,通过检伤分类可以从宏观上对伤亡人数、伤情轻重和发展趋势等,作出一个全面、正确的评估,以便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指导灾害救援,决定是否增援。
1.3 对于每一位伤员,在灾害现场都应该进行院前检伤分类,确定其个人在伤亡群体中的伤情等级,决定是否给予优先救治和转送。当伤员抵达医院后,仍应逐个院内检伤分类完成分诊,并且动态地对照比较创伤评分,有助于准确判断伤情的严重程度,因为某个伤员的全身伤情往往要比其所有局部伤中最重的情况还要严重;检伤分类亦有助于推测每个伤员的预后和治愈时间。
2、检伤分类的四个等级、标识与救治顺序
2.1 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灾害现场的检伤分类分为四个等级——轻伤、中度伤、重伤与死亡,统一使用不同的颜色加以标识,必须遵循下列的救治顺序:
(1)第一优先 重伤员(红色标识)
(2)其次优先 中度伤员(黄色标识)
(3)延期处理 轻伤员(绿色或者蓝色标识)
(4)最后处理 死亡遗体(黑色标识)
2.2 具有关资料报道,轻伤在整个灾害事故中所占的比例最高,发生率至少为35~50%。轻伤员的重要部位和脏器均未受到损伤,仅有皮外伤或单纯闭合性骨折,而无内脏伤及重要部位损毁,因此伤员的全部生命体征稳定,不会有生命危险。轻伤的预后很好,一般在1~4周内痊愈,不会遗留后遗症。
2.3 中度伤的发生率约占伤员总数的25~35%,伤情介于重伤与轻伤之间。伤员的重要部位或脏器有损伤,生命体征不稳定,如果伤情恶化则有潜在的生命危险,但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心搏呼吸骤停。及时救治和手术完全可以使中度伤员存活,预后良好,治愈时间约需1~2个月,可能遗留功能障碍。
2.4 重伤的发生率约占伤亡总数的20~25%,伤员的重要部位或脏器遭受严重损伤,生命体征出现明显异常,有亟时的生命危险,呼吸心跳随时可能骤停;常因严重休克而不能耐受根治性手术,也不适宜立即转院(但可在医疗监护的条件下从灾难现场紧急后送),因此重伤员需要得到优先救治。重伤员治愈时间需2个月以上,预后较差,可以遗留终身残疾。尽管重伤员属于第一优先的救治对象,但也不是绝对的,当重大的灾害事故造成很多人受伤,而医疗急救资源又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就不得不放弃救治部分极重度伤员,即对没有希望存活的重伤员采取观望态度,转而优先抢救和运送中度伤,把主要医疗力量放在大多数有希望存活的伤员身上,以节省有限的医疗资源并取得实际救治效果。
2.5 死亡约占灾害伤亡总数的5~20%。创伤造成的第一死亡高峰在伤后1小时内,严重的重伤员如得不到及时救治就会死亡。死亡的标志为脑死亡和自主循环停止,心电图持续呈一条直线;同时,伤员心脏停搏时间已超过10分钟、且现场一直无人进行心肺复苏,或者伤员明显可见的头颈胸腹任一部位粉碎性破裂、断离甚至焚毁,即可现场诊断伤员生物学死亡。生物学死亡意味着人体整个机能的永久性丧失,死亡已不可逆转,心肺脑复苏不可能成功,故而全无抢救价值,以免徒劳地浪费宝贵医疗资源。
3、伤情分类的判断依据
3.1 伤员的一般情况,如年龄,性别、基础疾病、既往史、心理素质,以及致伤因子的能量大小等,都可影响到伤情程度和检伤分类等级。但决不可以根据伤员的**喊叫程度来判断伤情的轻重。
3.2 重要生命体征,如伤员神志(格拉斯哥评分≥11分)、脉搏(正常60~100次/分、有力)、呼吸(正常14~28次/分、平稳)、血压(正常收缩压>100mmHg或平均动脉压>70mmHg)、经皮血氧饱和度(SpO2>95%)、毛细血管充盈度(正常<2秒钟)、尿量(正常>30ml/h)等生理指标和动态变化参数,是判断伤情严重程度的客观定量指标,对检伤分类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3.3 受伤部位(伤部),根据解剖生理关系,通常将人体笼统地划分为九个部位(CHANSPEMS),即胸部C、头部H、腹部A、颈部N、脊柱脊髓S、骨盆P、上下肢体E、颌面M、体表皮肤S,其中以CHANS(头部、颈部、胸部、腹部和脊柱)最为重要。在对伤员充分暴露、完成全身查体后,伤部的定位应具体化描述,如上下、左右、前后等,并尽量用数字表达受伤范围。据统计,在整个灾害中伤员以四肢伤的发生率最高,约为50~65%,而多发伤大约15%~35%。
3.4 损伤类型(伤型),根据受伤后体表是否完整、体腔是否被穿透以及伤道形态,可大致分为开放伤/闭合伤、穿透伤/钝挫伤、贯通伤/盲管伤等,以开放伤和穿通伤最为严重。
3.5 致伤原因(伤因),导致人体受伤的原因通常分为四大类,即交通事故伤(如机动车、飞机、舰船),机械性损伤(如钝器、锐器、挤压、高处坠落),***火器伤(如刀刃、***、**、冲击),以及其它理化因素致伤(如烧伤、烫伤、冻伤、电击伤、放射性损伤、化学品灼伤等)。上述多种原因混合在一起共同致伤,称为复合伤,与多发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4、检伤分类的方法学概述
4.1 按是否定量评估,可将检伤分类分为模糊定性法与定量评分法两大类。其中模糊定性法简单方便,不用记忆分值和评分计算,即可迅速完成现场检伤分类,但缺乏科学性与可比性,仅适用于院前对灾害事故的快速检伤分类。而定量评分法通过量化打分,用数字直观地评价,因此具有科学性、符合标准化,方便搞科研、写论文及国际交流;但必须记忆分值并进行评分计算,比较繁琐、复杂和费时。创伤评分始创于二十世纪70年代初,目前已有几十种定量评分方法,各有其特点及应用范围。
***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使之先兴奋后抑制,甚至麻痹;感觉神经、横纹肌、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