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一诊所开展输液,赚45元罚10000元!
2024-02-19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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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见文末
作者:医**漫
责任编辑:医路漫漫
[导读]基层医护一定要重视!
中医诊所给人看病
能采取西医的方式吗?能给病人打针输液或者开西药吗?下面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具体案例
近日,执法人员在开展卫生健康执法检查时,来到了位于长沙市星沙街道的一家中医诊所。当时,诊所的观察室内有一名儿童患者正在接受静脉滴注治疗。执法人员在与其家长的沟通中,了解到患者正在发烧,该诊所的医师为患者开具了共45元治疗发烧的静脉注射药品处方。
但经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该诊所备案的诊疗科目为中医科(外科专业,允许静脉输液),其为患者开展的是内科专业疾病诊疗,已超出其备案的诊疗活动范围。
该中医诊所开展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该诊所处以警告、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5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中医诊所按照其管理方式、服务范围不同,分为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和按审批管理的中医(综合)诊所。
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与西医医疗机构一样实行审批制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执业。
实行备案制,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服务范围仅包括中药、中药非药物疗法和中药药事服务,100%中医药治疗,不能超出备案范围(诊疗科目,技术等)开展诊疗活动,不能看西医,不能开展药物静脉输注等西医西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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