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2)
2010-12-14 14:16
阅读:25005
来源:信陵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我国**自50年代,就非常重视重性精神病管理防止工作。当前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 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 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 。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
1、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 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每半年访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2、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止工作例会;每季度出一期精神卫生宣传板报。
3、每半年对新增的Ⅰ、Ⅱ类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4、每年建立两张以上的家庭病床,病史记录规范,年底交至片区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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