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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2)

2010-12-14 13:28 阅读:11368 来源: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为降低手术风险保证医疗质量,病情复杂及疑难手术必须实行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大手术以上类型

  ⒉高度风险手术: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⒊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由医务部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手术科室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审批。必要时由省卫生厅委托指定的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需按规定上报省卫生厅批复。
  ⒋其他特殊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的,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医务部备案后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由手术科室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重大手术管理要求
  ⒈在急诊手术、探查性手术或非预期的中转手术中,如必须施行超医院手术权限的手术,在不影响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邀请上级医院会诊并电话报请省卫生厅批准后方可进行,术毕一周内补办书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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