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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的处理

2012-04-12 11:51 阅读:2436 来源:爱爱医 责任编辑:潘乐乐
[导读]妊娠期高血压临床较为常见,它是指在妊娠期间绝对血压升高(140/90毫米汞柱或更高),还包括妊娠前期或妊娠前3个月的血压水平较原血压增高(收缩压增高25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升高15毫米汞柱)。 妊娠期高血压可分为4种不同类型,即 (1)妊娠高血压综合

妊娠期高血压临床较为常见,它是指在妊娠期间绝对血压升高(≥140/90毫米汞柱或更高),还包括妊娠前期或妊娠前3个月的血压水平较原血压增高(收缩压增高≥25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升高≥15毫米汞柱)。

妊娠期高血压可分为4种不同类型,即
(1)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孕20周时出现高血压,产后6周即恢复正常。
(2)可由任何原因引起的慢性高血压:可在妊娠期持续存在,如原发性高血压;肾小球肾炎、嗜铬细胞瘤、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等亦可引起高血压。
(3)在慢性高血压基础上合并先兆子痫、子痫。
(4)一过性高血压。

孕妇血压升高不仅危害自己,同时常会对胎儿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应给予及时、合理的治疗,以保证孕妇与胎儿的安全与健康。

一、对妊娠期高血压的治疗

娠娠期高血压的治疗不同于一般高血压,应根据不同病因,从饮食、活动及药物等方面采取综合性措施,以控制好血压。

1.非药物治疗:

①充分卧床休息并消除紧张情绪。②低盐饮食。③补充钙剂:每天补钙1.5~2.0克,可使收缩压和舒张压分别下降5.4毫米汞柱和3.4毫米汞柱。在低钙摄入人群中补充钙剂十分有益。但是补钙并不能减少先兆子痫的发生率。

2.药物治疗

降压药物虽可使孕妇血压下降,但由于降压药物对胎儿有不利影响,因此,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应慎用降压药物。如孕前期血压轻度升高且没有并发症,在孕早期应停止服用降压药,因为孕期常有生理性低血压,故无需要用药。但如血压值大于或等于140/90毫米汞柱,则应用药物治疗,且应选择对胎儿无致畸作用的药物。

目前认为适用于妊娠高血压的药物有:

(1)甲基多巴:为中枢a2-受体激动剂,用量为0.5~2克/天,口服用药后4~6小时作用最强,由肾脏代谢,不会引起心排血量的减少及反射性交感活性升高,不影响胎盘血供,对母婴均安全。不仅可以降低孕妇的死亡率及自发性流产的发生率,同时还具有提高胎儿围生期存活率的作用。主要不良反应有镇静、抑郁。

(2)可乐定(可乐宁):为另一种中枢a2-受体激动剂,用量0.1~0.5毫克/天,口服,对神经发育及幼儿智力无不利影响,但有戒断反应,突然撤药时会使血压反跳性升高。主要不良反应有口干、嗜睡、反应性心律增快。

(3)硝苯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长期服用可增加胎盘、大脑供血,可提高肾灌注,有利钠作用,以及可提高前列腺素/血栓素比例,对母婴无害,用量30~60毫克/天。硝苯地平具有抑制宫缩的作用,但研究表明不影响分娩,也不增加产后出血。但须注意,硝苯地平与硫酸镁合用会造成血压过低。而且目前未见有其他二氢吡啶类药物对治疗妊娠高血压的研究报道。

(4)拉贝洛尔(柳胺苄心定):为α、β—受体阻滞剂,一般静脉注射给药50毫克/次,间隔5分钟可重复使用:或0.5~2毫克/分钟静脉滴注,用于高血压急症。口服100毫克/次,2~3次/天,作为二线药物。

(5)哌唑嗪(脉宁平):为a-受体拮抗剂,对母婴均安全。用量0.5~1毫克/次,2~3次/天口服。总量6~10毫克/天。初次服用易产生体位低血压,于服药后0.5~2小时出现,称为“首剂现象”,因此,首次给药应在睡前。

(6)硫酸镁:是预防止疗子痫的最有效药物,具有保护内皮细胞,增加前列腺素的释放及前列环素的合成,抑制内皮素水平和阻止钙进入细胞内的作用,从而解除血管痉挛状态。用法及用量:先给予5~6克硫酸镁溶于5%葡萄糖溶液100毫升中,2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毕,然后以1~1.5克/小时的速度维持静脉滴注,总量不超过30克/24小时。治疗后的硫酸镁血浓度为2~3毫摩尔/升。如血镁大于3.5毫摩尔/升,则双膝反射消失;血镁大于7.5毫摩尔/升,可出现心跳、呼吸停止。用药期间最好能监测血镁,如无条件监测,可密切观察下列指标,以提示硫酸镁的过量:a.膝反射消失;b.呼吸小于16次/分钟;c.尿量小于25毫升/小时。

(7)硝酸甘油:为直接外周血管扩张剂。当大剂量给药时,可明显扩张小动脉。一般剂量为25毫克加入500毫升液体内静脉滴注,速度为20~60微克/分钟(8~10滴/分钟)。

(8)硝普钠:为直接外周血管扩张剂,尤其适用于妊娠高血压发生先兆子痫、子痫时,高血压合并左心衰和高血压脑病时,常用50毫克加于5%葡萄糖液500毫升,以20微克/分钟速度(4~6滴/分钟)静脉滴注,根据血压调整剂量。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其代谢产物(氰化物)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不宜在妊娠期使用。多用于分娩期或产后血压过高,应用其他降压药效果不佳时。

妊娠期高血压患者使用降压药时,必须严密观察血压变化,每日应监测血压1~2次,避免血压降低过度和大幅波动而影响胎儿血供。血压应控制在130~140/80~85毫米汞柱为宜。

对于子痫、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孕妇等紧急情况,由于同时危及母子两条生命,必需立即采取注射用药,将血压降低到安全的范围(160~170/100~110mmHg),以后逐渐过渡到口服降压药物治疗。可首选10%硫酸镁10ml加5%葡萄糖液20ml静脉注射,或25%硫酸镁10ml肌内注射,如效果不理想可及时改用硝普钠。此外也可选用硝酸甘油、硝普钠、乌拉地尔。注意子痫的治疗不光是降低血压,应及时控制抽搐(如地西泮5~20mg静脉注射),降低颅压(如20%甘露醇125~250ml快速静脉滴注)及其他对症治疗(如吸氧、镇静、支持疗法)。

但是,要特别注意: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可增加产妇死亡率和胎儿致畸率,禁忌使用;利尿剂可以造成血容量降低故不宜应用;静脉滴注肼屈嗪副作用较多,目前已不再使用;此外,钙通道阻滞剂与MgSO4不要联合使用。

对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及不宜使用的药物包括:

(1)利尿剂:利尿剂会加重孕妇血容量不足的状况,可引起新生儿黄疸及孕妇电解质紊乱,一般不主张使用。除非合并心力衰竭或有明显水钠潴留,否则应谨慎使用。但孕妇在孕前已开始服用利尿剂且无先兆子痫等不良反应时,可以继续以小剂量(12.5~25毫克/天)维持服用。出现先兆子痫则不宜继续服用。

(2)β-受体阻滞剂:因为β-受体阻滞剂可通过胎盘,减少子宫-胎盘供血,可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新生儿呼吸障碍和低血糖,吲哚洛尔、阿替洛尔均有上述作用,除非其他药物不能有效降压,故在孕早、中期均不宜使用。

(3)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及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不宜使用,因其所致的全身血压下降会使子宫血流量减少,可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羊水过少、先天畸形及新生儿肾衰竭。

二、对妊娠期高血压的预防

提倡和宣传孕前体检,尤其是那些有高血压病、糖尿病等心血管病家族史的女性,在决定受孕前,一定要检查血压情况。孕前已有慢性高血压的女性要密切监测血压水平,血压在130/80毫米汞柱以下者可以考虑受孕;血压水平大于140/90毫米汞柱时应避免受孕。整个孕期需要密切注意血压水平,同时应注意下肢是否有水肿和尿量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就要及时去医院就诊。一旦发现有先兆子痫或子痫的倾向,为了母婴安全,应到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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