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平是从利福霉素B得到的一种半合成抗生素。能抑制细菌DNA转录合成RNA,可用于治疗结核病、肠球菌感染等。
利福平的适应症:
1、利福平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2、利福平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3、利福平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可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
4、利福平可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利福平的不良反应:
1、消化道反应 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利福平后常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 肝毒性为利福平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 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 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利福平的禁忌症:
1、对利福平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可致利福平性肝毒性发生率增加,并增加利福平的代谢,需调整利福平剂量,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肝毒性出现。
2、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利福平的吸收,导致其血药浓度减低;如必须联合应用时,两者服用间隔至少6小时。
3、利福平与异烟肼合用肝毒性发生危险增加,尤其是原有肝功能损害者和异烟肼快乙酰化患者。
4、利福平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
5、氯苯酚嗪可减少利福平的吸收,达峰时间延迟且半衰期延长。
6、利福平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不宜与咪唑类合用。
7、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抗凝药、氨茶碱、茶碱、氯霉素、氯贝丁酯、环胞素、维拉帕米(异搏定)、妥卡尼、普罗帕酮、甲氧苄啶、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药、促皮质素、氨苯砜、洋地黄苷类、丙吡胺、奎尼丁等与利福平合用时,由于后者诱导肝微粒体酶活性,可使上述药物的药效减弱,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砜外,在用利福平前和疗程中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利福平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类合用时应每日或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据以调整剂量。
8、利福平可促进雌激素的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导致月经不规则,月经间期出血和计划外妊娠。所以,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9、利福平可诱导肝微粒体酶,增加抗肿瘤药达卡巴嗪、环磷酰胺的代谢,形成烷化代谢物,促使白细胞减低,因此需调整剂量。
10、利福平与地西泮(安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消除,使其血药浓度减低,故需调整剂量。
11、利福平可增加苯妥因在肝脏中的代谢,故两者合用时应测定苯妥因血药浓度并调整用量。
12、利福平可增加左旋甲状腺素在肝脏中的降解,因此两者合用时左旋甲状腺素剂量应增加。
13、利福平亦可增加美沙酮、美西律在肝脏中的代谢,引起美沙酮撤药症状和美西律血药浓度减低,故合用时后两者需调整剂量。
14、丙磺舒可与利福平竞争被肝细胞的摄入,使本品血药浓度增高并产生毒性反应。但该作用不稳定,故通常不宜加用丙磺舒以增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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