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娃就医不幸摔伤 医院责任几何?
2017-02-0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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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医学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患者或家属在医院摔伤的案例并不鲜见,如我网站曾经报道的《家属探病摔成骨折 医院需要赔偿吗?》、《患者医院门口不慎摔伤 **医院赔偿》等。
患者或家属在医院摔伤的案例并不鲜见,如我网站曾经报道的《家属探病摔成骨折 医院需要赔偿吗?》、《患者医院门口不慎摔伤 **医院赔偿》等。带女儿去医院看病的安徽巢湖市民李先生也遇到了类似事件:他在医院电梯口滑倒摔骨折,造成了伤残。“罪魁祸首”是电梯口地面上的一摊呕吐物。为此,李先生将医院告上法庭,**如何判决?
李先生诉称,2016年5月31日凌晨,他带女儿到合肥市某二甲医院看病,在医院住院部电梯口,不慎踩到地面的呕吐物致摔伤,经诊断为右髌骨骨折。同年10月,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李先生所受的伤害构成十级伤残。
李先生认为,他的受伤完全是医院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李先生将医院诉至**,要求医院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2.2万余元。
巢湖市人民**近日审理认为:医院作为公共医疗服务单位,除了提供医疗服务外,还应保障医疗场所清洁安全,负有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李先生带小孩去就医时,因电梯口地面有呕吐物,致滑倒受伤,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依法应负有赔偿责任。李先生作为成年人,未能谨慎注意,且右腿曾受伤有后遗症,行走不稳,自身也有过错,自担30%损失。据此,**判决医院赔偿李先生8万余元。
医院有义务保证出入于医院的人员之适度安全义务。医院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李先生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跌倒是医院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跌倒给患者带来巨大危害,不仅导致其机体的损伤,同时还影响其对医疗安全的信任度及心理健康,应引起高度重视。如何防范意外发生,医院还需有所行动。比如:设定专人巡查门诊部各楼层,每天检查地面是否保持平整、干燥,候诊椅、轮椅、各楼层护栏的完好情况,电梯运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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